•     世间最烦人的事情有三:一、看病;二、理发;三、与女子理论。
        幸亏老天照顾,看病这事我最近遭遇不到,当然,有人说我“有病”,由于她不是大夫,所以大可不必理会。
        理发这事每个月得烦一次,手脚无措端坐任人宰割实在郁闷,还要应付理发师、洗头姐姐反复的产品推介,让人哭笑不得,所以我尽量拖长周期,尽量一个半月或两个月剪一次头发,尽量搞到颓废得不成样子再去,虽然由此形象不佳乃至无偶无双,但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女子这一强势群体我是实在搞不定。
        与女子理论真的麻烦,这是我再三实践得来的教训。这本来就是一件费劲的活,男人得像个男人,那就得装个叫风度的东西挂在嘴角上,无论孰是孰非,男人都得摆个低姿态委婉说话,即使自己占有理一方,末了仍要向女士道歉——男人能不这样吗?女子眼中的男人不就得这样吗?谁也别说男人不要为女子的看法活着,不为这个,那就没有理论的必要了。——男人认同男女平等,才会觉得有与女子理论的必要。
        但女子似乎不会这样考虑,她们往往不会拿出逻辑就事论事,用理论说明自己的观点,而是完全丢掉买衣服砍价时候的理性,用历史事件、用消极形容词、用总结性词语自觉将自身摆到受伤害的位置,性格温柔的就会说:“好了,别说了,是我错了你满意了吧?!”性格火爆点的会说:”你以为你是谁?少来这一套!以后不要跟我说话!“
        殊路同归,最终都是沉默。
        而男人呢?肯定是无法继续理论下去了,比较男人的男人立马肯定会转为道歉求饶扮小丑直到逗人笑颜,比较不男人的估计就闷闷摔门而去了,发泄是会有的,动作派的估计少不了让家具花草遭殃,人文派的肯定会去拉动内需、消费烟酒之类的。
        与女子理论,就像一拳打在棉花堆上,棉花不会有事,拳头打得可很不是滋味——不是因为自个得不到便宜,而是因为这劲头出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这手感实在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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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出处:


        让我们从脸红的原因说起吧。很多人以为是酒精导致的,其实不然,是乙醛引起的。乙醛具有让毛细血管扩张的功能,而脸部毛细血管的扩张才是脸红的原因。所以喝酒脸红的人意味着能迅速将乙醇转化成乙醛,也就是说有他们有高效的乙醇脱氢酶。 不过我们不能忘了还有一种酶,乙醛脱氢酶。喝酒脸红的人是只有前一个酶没有后一个酶,所以体内迅速累积乙醛而迟迟不能代谢,因此会长时间涨红了脸。不过大家都有经验,当1-2个小时后红色就会渐渐腿去,这是靠肝脏里的P450慢慢将乙醛转化成乙酸,然后进入TCA循环而被代谢。 
      那么喝酒比较厉害的人是怎么回事呢?这些人往往越喝脸越白,到一个点突然不行了,烂醉如泥。那是因为这样的人高活性的乙醇脱氢酶和乙醛脱氢酶均没有,主要靠肝脏里的P450慢慢氧化(因为P450是特异性比较低的一群氧化酶)。那么,这样的人为什么会给人很能喝酒的感觉呢?那时因为他们靠体液来稀释酒精,个头越大感觉越能喝酒。在正常情况下,酒精浓度要超过0.1%他们才会昏迷,对大多数南方人来说是半斤白酒,而北方人由于体型大,可以喝到8两到一斤白酒。但不管什么人,如果他是脸越喝越白型的,最好不要超过半斤,不然有急性酒精中毒的可能性。
      如果一个人既有高活性的乙醇脱氢酶又有高活性的乙醛脱氢酶会怎样呢?他/她就是传说中的酒篓子。如何判断他/她是不是酒篓子呢?看是不是大量出汗。因为如果两个酶都高活性,酒精迅速变成乙酸进入TCA循环而发热,所以大量发热而出汗。碰到这样的人你只能自认倒霉,就是十个八个正常人也斗不过他。好在这样的人不多,大概10万分之一左右吧。 
      有一点要提醒大家,喝酒脸红的人其实不容易伤肝脏,而喝酒脸白的人特别容易伤肝脏。红脸的人大家一般少劝酒,因此喝得少,酒后发困,睡上15-30分钟就又精神抖擞了。而白脸的则往往不知自己的地线,在高度兴奋中饮酒过量,直到烂醉。他们体内的酒精由于没有高活性的酶处理而发生积累,导致肝脏损伤。酒精性肝损伤一般只发生在这些人身上。红脸的人可以连续几餐即便喝吐了也喝酒,而白脸的人需要更多时间的休息,因为酒精的代谢需要一两天的时间。
         
      顺便提一下,根据有关研究江浙两省的人(古代吴国和越国的后代)似乎是红脸基因的起源地,也就是说这些人多数带有高活性的乙醇脱氢酶。而北方人多数是白脸型的。那么如果你是北方出生的,又是红脸型的,说明什么呢?答案是明显的,因为红脸基因是显性基因。
  •     阳台洗手,不锈钢的水龙头闪着明亮的阳光,心情也难得的开朗起来。
        应该哼首美妙的歌曲——
        

    (黄秋生:美丽的梭罗河  《太阳照常升起》)
  •  原文来自08.01《看电影·午夜场》
     转自:::Trembling Blue Stars::

    文/雪风

    我遇见过你。

    你总是坐在电影院最后一个走,当某些缺德电影院字幕还没出完,就关掉机器拉上大幕时,你会在心里骂娘,磨磨蹭蹭心有不甘不想离去。

    你往往为看不看杂志上的新片资讯而左右为难,因为你既忍受不了现在等待的煎熬,又怕过早知道一丁点,损伤了最后看到成片时的乐趣。

    你总是为旁人把电影和文学类比而忧虑,你用你那带有沈阳口音的普通话,语重心长地教导对方:电影和文学根本是两码事,电影是视觉的,你懂吗?

    你每天必看一部碟,不管工作多忙,有时候家人看你的疯魔样,往往又气又笑地给你白眼,说看这些破碟能当饭吃吗,这时,你心里总是不服气,因为看碟可比吃饭有价值多了。

    你买枪版,买碟版,买CC版再三观摩,然后再到香港买一套原版,放在碟库里却不看,因为怕划伤。最后再静下心来,等待着加长版和据说无敌的导演剪辑版。

    你每次回老家都把[阳光灿烂的日子]像圣物一样放进影碟机。

    你把[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看了五遍。

    你把罗兰·艾默里奇的[独立日]看了74遍。

    你前几次看是因为从中体会到了一种震动,而后来再看,是因为你感到了这种震动的缺稀,你想留在那个世界里,不再出去。

    你在911路公交车上,看到前面的男孩女孩,想牵手却不敢牵。盯着两个僵硬的背影,你想笑,然后忍不住悄悄对老婆说,这是多好的电影画面。
      
    你在某一个下雨的夜晚,对着暖黄路灯映照下的雨线,用双手的拇指和食指架出一个取景框的模样,然后雨在你的手指框里闪着光,你觉得心也有些湿。

    你觉得梦想是重要的,你理解[活着]里福贵的活法,但心却始终苍凉,只到你看见王小波在某一篇文章里说:由于我们已不再是老鼠,所以也就不再向往货仓。从此王二成为你的知己。

    你觉得偏执狂是可爱的,所以超级喜欢赫尔佐格、徐克、蒂姆·伯顿,这几张怪里吧唧的脸,在你的眼里成了狭气和英气的混合体。由于你沉迷于[指环王系列,所以你忍痛看了以前避之惟恐不及的彼得·杰克逊的[群尸玩过界],后来你说:嘿,那些僵尸可真顽皮。

    你觉得电影不是夜壶,不是用过即扔的情感洁具,你觉得电影和所有艺术一样,让我们拥有了一个虚幻的世界。这种虚幻是美好的,因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两者一起拥有这个实在的世界,而人却虚构了一个比现实更庞大的世界。

    你热爱这种虚幻,不是因为它无法无天的美,而是因为它的真实,你觉得这真是一个悖论:在现实之外才能找到真实,就像你在镜子之中才能看到真正的自己。

    ……

    我真的遇见过你。在一号线地铁站,在季风书园,在可能的任何一条街上,你是我所遇到的每一个人,你每天行色匆匆奔跑在上班的路上,我看到的是你走过就会被眼球忘掉的外表。我们都不知道,那擦肩而过的彼此的皮相里面,也许有着同样的世界,处在同样的频率。

  • 豆瓣九点声明

    2008-03-03

    豆瓣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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